作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进。此项改革,意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监管方式。11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深度解读此项制度。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不断改革完善包括注册资本登记在内的工商登记制度等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不断改革完善包括注册资本登记在内的工商登记制度等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说。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我国工商登记制度在不同时期都发挥了应有作用。近年来,工商总局在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范围内,积极探索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场主体有了较快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市场主体年平均发展速度保持在8%以上。“在部分地区开展的改革试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张茅介绍说,深圳和珠海依托特区立法权,基本对工商登记制度进行了重构;东莞和顺德通过地方政府文件规范改革,力求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发挥最大的改革效应。深圳、珠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8.51%和52.61%。东莞和顺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均增长20%以上。最近开始运行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企业新设数量明显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了近5倍。“这说明,改革有利于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