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伤医杀医事件频发,以及上周深圳一名导诊护士因阻止患者插队而遭殴打事件,深圳市人大近日专门召开座谈会。深圳计划在国内率先针对“解决医患矛盾”立法,法规争取明年出台。该市一位人大代表表示,“要像治理酒驾醉驾那样去治理医闹”,对于暴力伤医、医闹问题,须采取零容忍态度。
当暴力伤医和医闹事件发生后,作为受众,普遍存在这样一种反应模式:首先是因气愤而拍案而起,然后开始分析极端事件背后的客观原因;一番分析之后,存在于我国医疗体制中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不断地涌上心头——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保制度不完善、医患缺乏互信、医疗纠纷第三方处理机制缺失等等。然而,原本的焦点在深刻思考中不断变得模糊,本来应该从速解决的问题,在拖拖拉拉之中成为尾大不掉的老大难。
为“解决医患矛盾”立法,以立法形式解决目前医疗体制中的突出“症状”,深圳市立法机关的治理思路,应该给予肯定。
也许是中国式标本兼治的理性思维,对我们的影响过于根深蒂固。面对复杂的医患关系,一句“患者和医生都是现行医疗体制的受害者”,泄了多少严惩凶手的义气。再一句“缓解医患关系的出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样的理性思考,又让多少有力的拳头最终落在棉花堆中。
深圳市人大代表所说“像治理酒驾醉驾那样去治理医闹”,听起来十分铿锵,在实践中是否可行?乍一听,感觉这位人大代表似乎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倾向。开车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