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在校生证明(需写明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我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海洋三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中心领导讨论通过后方可被录用。
三、其他事宜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均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
2、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为其他学历要求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3、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录取后,需签订两年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我所事业编制人员。
4、2014年度拟录用人员报到截止时间为发出录取通知书两个月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所负责解释。
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78号邮编:361005
电话:2195207,2195225联系人:和老师,高老师
附件:招聘公告与相关材料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