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国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总分达到425分以上,海外留学人员须取得经国家教委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同等英语水平证明;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2年及以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0月30日下午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投递报名表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并详细填写各项信息、粘贴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招聘邮箱“zxswqzp2016@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格式均为“岗位编码+姓名”(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查阅)。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面试。
(一)初试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初次面试,参加初次面试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应的证件,如没有按时参加初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