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海新区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暂行办法》(滨人才〔2015〕15号)精神,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近日2016年新区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部署安排,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评审,服务业领军人才项目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人应为在新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端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不超过55周岁;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贡献、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显著的引领作用。
各申报单位需于5月20日前提出申报,经过各功能区或街镇资格初审、评审单位资格复审、专家评审以及人选公示后提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预计整个评选工作将于7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