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蓟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22- 82822330 地址:蓟县滨河西街5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 蓟县2016年农村排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 蓟县秃尾巴河一支、兰泉河(京秦铁路至十棵树)和幸福渠共3条农村排沥河道 | 天津市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 项目概况:蓟县2016年农村排沥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235.19万元,工程的主要任务是治理秃尾巴河一支、兰泉河(京秦铁路至十棵树)和幸福渠共3条农村排沥河道,河道总长度31.02千米,项目河道治理以清淤为主,治理标准为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工程主要进行河道清淤,对不满足超高要求的渠顶进行填筑,对险工段河道进行防护。项目预计2016年7月竣工。 | 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5日 | |
| 环保措施: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 ||||||
| 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严格遵守《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各项环保法规条例,做到守法施工、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和振动小的施工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艺要求确需夜间施工,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进行公示,取得周围群众谅解与同意方可施工。 | ||||||
| 3、严禁施工产生的各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冲洗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定期清运处理,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或平地漫流。 | ||||||
| 4、施工期建筑垃圾、清淤底泥等应进行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回填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应交渣土办、环卫等部门安全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 5、严格执行有关防止水土流失和做好生态恢复的要求,落实弃土场的生态保护措施。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